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保路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福****改革局以鼓发改基[201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区龙峰**侧。 2.2.工程建设规模:环保路起于华屏路,止于华林路交叉口,全长418.776米,规划红线宽10米,道路为城市Ⅰ级支路,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37元。发包价为人民币****64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环保路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研究院; 2.6.2.设计单位:****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 4.3.本项目所有招标资料均采用规定电子格式下载,若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7日9 时 30 分,提交****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本项目开标室(**市**公园路69号);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则为营业执照)、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的手册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规定,本项目按**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5006)。**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www.****.cn)、**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org)、**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com)、福****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区津泰路98号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4945 联系人: 曾 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华大街道五四路273号高景华庭2#楼1406单元,邮编:350003 电话:0591-****3366,135****3554 传真:0591-****9377 联系人:廖先生、王小姐 ****银行帐号: 收款人:****核算中心(建设局)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100********0010001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环保路道路改造投标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2664 联系人:财务人员 交易中心名称:福****管理中心 地 址:**市**公园路69****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