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五一三路立面改造工程(夜景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委员会以 浦发改[2012]基字第10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五一三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县五一三路沿街主要建筑物的夜景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照明工程业绩一个或以上(以2009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 根据《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1月 19 日到2012年 1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时30分(节假**常上班),到********公司(**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年 12月 10 日上午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交易中心(******教育中心六层,**一中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五一三路210号,邮编:353400; 电话: 0599-****062 联系人: 翁**。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福新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4区4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9-****399、****019传真: 0599-****016 联系人:余工 ****公司 ) 186****8330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称: ****核算中心 帐 号: 3500 1677 4070 5000 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