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用户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对下列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大厦2013年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大厦物业管理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 ) 4、物业地址:**路655号 5、服务 期:一个年度。 6、项目预算:413.6647万元人民币。 二、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物业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4、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n)登记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物业企业资质副本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2年11月20日-11月26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区**中路49号604室(近**路)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以****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踏勘安排:定于2012年11月28日下午1时30分,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路655号集合,由用户单位统一组织 踏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2年11月29日16:00之前以****采购中心提出,传真号码:****9744,****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下午16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路49号603室。 十、开标:2012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间)整于**中路49号603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地址:**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6074 联系人:黄欣文 201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