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等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 |
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规定资质或联合体资质(查验原件)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原件) |
信誉要求 | 近三年有效履行合同,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验原件) |
项目经理资格 | 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有效临时)资质,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且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报名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查验原件) |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对于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验原件)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盖章要求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7分 工期: 3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其他因素: 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各单位投标报价; 当有效报价数量超过5家时(含5家): 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数少于5家时(不含5家):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第2.2.4(1)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评 分 标 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0.5—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0.5—4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4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4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0.5—4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0.5—3分 |
**配备计划 | 0.5—4分 |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及安全管理措施 | 0.5—2分 |
施工总平面图 | 0.5—3分 |
施工进度网络图 | 0.5—2分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 0.5—3分 |
以上各项如有缺项的,则该项以0分计,依据编制情况,进行打分。 |
2.2.4(2)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评 分 标 准 | 项目经理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开标时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0~3 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出示证书原件、业绩由单位出示资料证明) | 出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得1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得1分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出示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 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五大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项原件得0.4分,此项最高得分2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需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合理安排人员组成。 |
2.2.4(3)) | 工期(3分) |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要求工期的基础上,每缩短15天加1分,最多加2分。 |
2.2.4(4) | 投 标 报 价 评 分 标 准 | 1.投标总报价35分 | 报价基准分为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基准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1%,在报价基准分30分的基础上的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95%(不含95%)的,均为35分。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综合单价 5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含五家),各有效投标人所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评委根据每一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从招标控制价中抽取10项清单项目,投标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基准价+5%~-10%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分0.5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3.主要材料单价5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含五家),各有效投标人所报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评委根据该工程中每种材料的价值所占比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选定5项材料。投标人主要材料报价在基准价+5%~-10%范围内的单价,每项材料得1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4.措施项目费报价5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含五家),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措施项目的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措施项目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措施费项目报价以基准价为准,每下浮1%加0.5分,最多加5分;措施项目费报价在基准价下浮10%-15%(含15%)之间的得满分;低于基准价15%的措施费报价得1分,高于基准价的措施费项目报价得零分。 |
2.2.4(5) | 其他 评分 标准 | 服务承诺(1-5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条款及承诺具体打分,主要包括工期、资金、人员安排的具体措施及保证连续施工的措施,对周边单位、村组各方关系的协调(与周边农民的纠纷的协调,费用情况等方面的承诺)进行综合打分。 |
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期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下(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上(不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