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建设镇偶曲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省(略)建设镇偶曲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省水利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略)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122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综合(略).0km,综合治理河段内**堤防2.402km,其中左岸上起森工局,下至亚通大桥**堤防1.715km;右岸上起亚通大桥上游687m处,下与一期堤防工程衔接,**堤防0.687km。对左岸堤防起点上游河道清淤疏浚1.3km。 2.3计划工期:施工360日历天;监理: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施工两个标段,监理(略)。 2.5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略)施工标段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若投标人为省外企(略)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施工标段要求2007年以来完成2个高原地区的防洪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监理标段要求近三年内(2009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略)业绩 的类(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月7日 至 2013年1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 在 **藏族自治州·(略)粮食局宾馆 (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略)。(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0时30分 ,地点为 **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公共*****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壹号3栋10楼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网址: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