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崇岗镇新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己由**回族****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344****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12】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居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崇岗镇新镇区110国道改线以东片区,北环路以南,规划朝胜路以东,占地8.67公顷。 2.2 规 模:建设棚户区改造房 1000套,总建筑面积9.57万平方米,分A区和B区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内容为土方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每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8时, 在****交易中心(**区长庆街与文明路交汇处)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造师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长庆街与文明南路交汇处 邮 编:753400 联系人: 鲁先生 电 话:139****91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北街 168号11-2六层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0951-****533 ****交易中心:0952—****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