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城田心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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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第****022号 |
| **县**南新区田心河片区 |
| 施工 |
| ** |
| 约800万元 |
| 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 |
| 是 |
| 2013-02-26 9:00 |
| 2013-03-02 17:00 |
| ****交易中心大厅 |
| 马鸿姣 |
| 139****9908 |
|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经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备承接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 1.2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1.3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全额的投融资能力,有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50%的自有资金,并于资格预审报名时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50%(400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单,凭银行存款单向招标人办理收据,****公司报名。该款项在中标后3日内划入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未中标的企业,确定中标人后3****银行存款单。 1.4提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50%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1.5要求申请人的施工方必须具****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企业。 1.6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 1.7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资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8融资BT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停工,按投标书承诺的工期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如由于停工拖延工期而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一切影响及损失均由融资BT方承担,并按招投标文件中力度最大的款项进行处罚。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报名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入滇备案许可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 **县县城田心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河道全长约1.8公里,河道宽10米,两侧2米人行道,安设石护栏,同时对局部河道进行改直,总投资约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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