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潭国家****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建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净月潭国家****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2.1.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发区净月潭国家级森林公园正门东侧200米 ,绿化建设面积3400平方米,总投资约240万元; 2.1.3招标范围:具体位置和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市净月大街5840号;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9日,工期3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0、2011、2012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5年以上从事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并具有绿化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一项及以上。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4:00时(**时间,下同),在****(**市博硕路499号407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外省施工企业****公司的相应材料(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日9时30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市普阳街31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信息网》、《**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净月大街5840号邮编:130117 联系人:朱铁刚 电话:138****99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博硕路499号邮编:130117 联系人:鲁永生 电话:131****3636 传真:0431-****5540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