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鸣**区防洪工程延伸段绿化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县鸣**区防洪工程延伸段绿化养护工程位于**县鸣凤镇。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养护工期36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县招标投标备****投标中心制表)手续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园林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且具备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在**县其它两个在建项目(含水电、交通、国土、农业、电力等部门)中担任项目项目经理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见中国 **政府门户网(** **)http://www.****.cn/ 、**省**市**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http://gcjs.****.com/qszl/auto3263/auto3434/)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 (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6日之间均有效; (8)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投标中心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投标中心(**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中心收取,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天前汇****银行帐户。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 户 行:****分行**支行 开户地址:**省**县鸣凤镇**路26号 开户名称:****中心****办公室****中心 账 号:180********00001473 咨询电话:0717--****842 款项到帐后,****银行进帐回执单(提供复印件1份),在开****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招投标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上午8:30至9: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219.****.120/ycsite/)、****中心网(http://xz.****.cn)及中心公告栏。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鸣凤镇 办公地址: **市云集路2-1号 联 系 人:沈贤辉 联 系 人: 马爱军 联系电话:138****7535 联 系 电 话: 13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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