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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坂头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已由 厦发改交能[2013]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概算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4519.24万元人民币,其中**费为18132.7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概算**费约17000万元。 建设地点:****区。 招标项目规模、数量: 工程主要内容路基、路面、桥梁、桥涵、缆线沟、人行**、雨水、路灯、交通、污水等工程。 性质、用途:道路工程。 实施时间:2013.06 ~2014.12。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参与本次****门市****管理局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12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的企业,其中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除外。投标人必须为在厦备案企业。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壹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1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时间:2013年 5 月 21 日至2013年 5月 27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 ****交易中心(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C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图纸及清单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1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含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013年 5 月 28 日起至截标前,愿意投标的投标人可继续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 5.1投标文件及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17 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7时30分至09时30分将****门市****中心(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C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招 标 人:**** 联系人:小吴、潘工 地址:**市莲前西路281号13F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0592-****060、****368 邮编: 361009 传真:0592-****500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