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每包的中标单位均为1家,本项目开标及评标活动将按01包、02包、03包、04包、(略)已成为本项目其中两个分包的第一预中标人,则自动丧失另外三个分包的中标资格,但可以成为候选人,依此类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略)。 四、各包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省范围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略) 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略) 公示时间:**时间2013年 7月4日至2013年7月10 日 依据《**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略))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3(略)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现场勘察集合时间/地点: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去学校进行现场勘察(未在规定时间内集合前往学校进行现场勘察的,采购人将不再另行组织):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7月25日9 时(略)分(**时间)至2013年7月25日9时 30分(**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9时30分(**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略)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3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略)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略)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略) (略)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