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广场照壁设计施工已由嘉发改投资发[2013]121号文批准实施,工程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该工程**省******广场照壁设计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省******广场照壁设计施工
2、招标编号:****
3、 建设内容:****广场照壁制作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工程施工安装。(照壁长:15.5米、 宽:1.05米、 高:3.95米、 材质:白色花岗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专业****公司;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完成过浮雕墙面工程,有相应规模的浮雕制作经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7月4日至 7 月 6 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26 日9:00时整,地点为****。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开标时间为2013年 7 月 26日上午9:00时整,开标地点在****。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编:730010 联系人:李倩
电话:0937-****256
开户银行:****银行**雁滩支行
账号:480********000019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