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温克旗**托海镇锡尼河路改扩建工程已由鄂发改投字【2012】2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温克旗**托海镇。
2.2建设规模:道路长1669米,宽度15米,人行道宽4 x 2米。(包括:路灯、雨水管线)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总投资:约1640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资本金满足投资要求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0日,五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时间,下同),在****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
监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市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布克
电 话:0470-****060、0470-****5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小区6号楼201室
邮 编:021000
联 系 人:闫福生
电 话:0470-****002
传 真:0470-****002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呼伦支行
账 号:05-106********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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