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亭镇改扩建工****水利厅湘水工管[2013]76号文批准建设,省水利厅湘发改农字[2013]922号文下达了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亭镇改扩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县高亭镇 2.3项目规模:设计供水人口28340人,设计供水规模2500T/d,计划投资约31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省**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亭镇改扩建工程施工,兴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注:以上工程建设规模为估算工程投资,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或供水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水利厅《**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的,投标文件无效。 3.3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承建项目在中标公 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6报名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2013 年9月10 日至 2013 年 9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及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邝先生 电 话: 0735-****2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五楼 联 系 人:邱小姐 电 话:156****4287 2013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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