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汉**河夏层铺镇甘棠段、恭城河桃川集镇河段治****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150、【201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水利厅《**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内实施完成两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下同)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到**省**市劳动西路528号建鸿达华都小户型2807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其他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5.2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5.3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龙先生 招标 代理 机构:**** 联 系 人:朱小姐 联 系 电 话:0731-****6300 0731-****5397 水利招标部地址:**省**市劳动西路528号建鸿达华都小户型2807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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