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工业区道路工程六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道路工程已由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以辽东湾管【(略)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园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锦辽(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招标范围: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道路工程六期一标段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要求:(略)工至(略)工。 2.7 投标保证金:5万元;开标之前递交至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目前无在建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3:(略) 5.2 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3:(略) 5.3 接收投标文件(略)。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前由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审(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略)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传真:(略) 传真:(略)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略) 邮 编:(略)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略)
邮 编:(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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