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采购公告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3、 项目:详细请参阅招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公司****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获取招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件时间: 2013 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本项目采购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件地点:**市**区体育路2****中心B区417室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9-****8188 3、获取招标件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的****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档(以PDF件格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件电子档)。 4、招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投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下午2:00--2:30(**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下午2:30(**时间) 3、开标地点:**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联 系 人:王小姐 通讯地址:**市**区体育路2****中心B区417室 电 话:0769-****8188传 真:0769-****8866 E- mail:****@Foxmail.com 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投标人必需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条所述方式递交。 **** 201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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