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校门工程项目已由涟发改招[2013]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内预算投资及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综合楼、校门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校内; 2.4建设规模::**综合楼、校门一栋,建筑面积1100 ㎡;投资额约160万元。 2.5工期要求:20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招标范围:基础、建筑、装饰、水电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3年4月-2013年9****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工伤保险证明及名单;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0月2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2013年10月28日 ~ 2013年11月1日下午17:30****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建设局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管理局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市支行 账 号:4300 1501 0690 5000 3108 ****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综合楼、校门工程项目”( 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 ~ 2013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双休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6.2地点:****建设局五楼会议室(**市人民中路)。 6.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7)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拟任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11)县级(****机关出具的2012年10月28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2)以上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工伤保险证明原件(缴费凭证及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 (2)投标申请人的****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出的。 6.4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市建设****办公室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镇 联 系 人:吴校长 138****171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原医药大楼二楼 联 系 人:陈涛 158****4001 联系电话:073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