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六期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2013年第六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己由 ****管委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西部 2.2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约2.64km,总投资约3800万元 2.3计划工期:每标段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 2.5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红杉路(梧桐街-科学大道),红线45米,长度73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6 投标****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1 月 7 日至2013年 11月 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在 **高新区科学大道瑞达路交叉口创达高科215室 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考核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外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贰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3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才具有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发售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通知后5日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采购综合网》、《高新区政务在线网》、《**创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 潘先生 电 话: 0371-****300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徐希萍 杨悦 电 话: 0371-****8076 传 真: 0371-****7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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