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琉璃瓦修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楼顶琉璃瓦修缮工程 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受托,就**省民政厅楼顶琉璃瓦修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项目编号:(略) 。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略)楼顶琉璃瓦修缮工程。原拆原建,风格、颜色保持原样,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图纸内容仅作参考,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方式:(略) 质量标准:(略) 要求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略))。 质量保修期:(略) 样品:(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楼顶修缮业绩;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市外企业需提供进**备案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进济备案证明、近三年楼顶修缮业绩合同一份)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略) 五、 资格审查方式:(略) 六、报价有效期:(略)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 时间:(略)9:00-17:00(**时间) 地点:(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略) 公开报价时间:(略)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五)(**市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九、采购(略) 采购代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电子信箱:(略) 联 系 人:(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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