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电梯两部)”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3-11-14 16:30 | ||
采 购 人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⒈ 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厂商须具有电梯专业生产企业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⒉ 代理商,同时还需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原件; ⒊ 制造商具有电梯安装工程师证书,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 ⒋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⒍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标书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② 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③ 若为生产厂家应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若为代理商除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料外(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资料可以是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资料一套),同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原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3-11-15 09:00到2013-11-21 17:00 | ||
标书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市大鹏路党****政务中心4楼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12-05 14:00 | ||
开标时间 | 2013-12-05 14:00 | ||
投标地点 | **市大鹏路党****政务中心4楼 | ||
开标地点 | **市大鹏路党****政务中心4楼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李白大道;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1080 ; 邮编:62170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大鹏路党****政务中心4楼; 联系人:邹先生(项目咨询) 、肖女士(标书发售); 电话:0816-****052、****399 ;传真:0816-****399 ; 邮编:6210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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