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灯光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临采 2013-(GK)159
采购单位:****、****委员会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中心灯光亮化工程。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3年12月12日 09:00时前,****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也可持《****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3922。****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市公共**交易资格证(IC卡)****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到中心B区一楼财务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08:00时至2013年12月12日 09:00时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刷卡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02)(**市凯歌路6号)(持《****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 09:00时。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02)(**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温馨提示:接受标书是以服务器时间为准,请提前递交标书,以免给你造成麻烦。
10、联系方式
****地址:****中心B区一楼(**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067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中心B区三楼(**市凯歌6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6-****0087 传真:0576-****0087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WWW.****.****@163.COM
采购人:****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057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