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施工招标(一标段)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3) 574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委托**慧立工程****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开发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施工招标(一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676号)已于2013年12月4日9时30分在****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计价依据按照**省2004版计价定额、主材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当地价格、取费依据按照现行规定,按照上述依据计算后的总价款下浮 8 %
中标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小群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计价依据按照**省2004版计价定额、主材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当地价格、取费依据按照现行规定,按照上述依据计算后的总价款下浮 8 %
中标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石 霞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市****公司
中标价:计价依据按照**省2004版计价定额、主材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当地价格、取费依据按照现行规定,按照上述依据计算后的总价款下浮 8 %
中标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谢友元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3年12 月 20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开发区****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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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