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院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监理(二次)中标公告
****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01-08 16:55 至 2014-01-11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533.6946 | 534.2403 | 491.13 |
技术标得分 | 84.83 | 72.67 | 68.75 |
诚信得分 | 63.07 | 59.37 | 56.22 |
综合得分 | 80.48 | 70.01 | 66.24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刘国勇/****9695 | 陈志刚/****7952 | 洪祥豪/****6193 |
****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 |
******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 |
******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 |
**市云兴****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 |
******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致函业主放弃投标。 |
**市东建****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广****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1125;
招投标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联系电话:020-****6214;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14-01-08 16:55
日期:2014-01-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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