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县瓦溪中心小学综合楼等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县瓦溪中心小学综合楼等项目工程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建设地址:(略) 3、工程规模:中心小学综合楼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2平方米(略),建筑(略).72平方米;九树小学综合楼框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394.94平方米,总投(略)(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4、资金来源:(略) 5、工期要求:(略) 6、质量要求:(略) 7、招标内容:(略)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报名企业必须在**市办理了《**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拟派(略)(含安全生产(略))。 6、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 7、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如授权委托的必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只能委托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证书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在(略)。 三、(略) 1、投标报名、参加标前通报会必须是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定标会(以上人(略)),否则视为弃权。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供项目所属地检察机关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帐号直接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收款单位:(略);开户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瓦溪信用社 ;账号:**** )。 五、报名时间:(略)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县建设工(略)(原县城规划局二楼)。 七、投标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于****年4月29日上午11:00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即时购买招标文件,迟到或不参加或不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弃权。 招标人:(略) 联系人:钟生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略) (略) **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发布人 | (略) |
发布日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