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14****联通****公司基站土建配套电力引电工程所需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省内合法施工单位均可前来投标。现开始投标施工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此招标2014****联通**WCDMA网配套扩容工程**地区基站土建配套工程电力引电施工,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14****联通**WCDMA网配套扩容工程**地区基站土建配套电力引电施工。
2、建设规模:预计总投资约150万元。
3、计划工期: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10月30日。
4、建设地点:**市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工程基站电力引电施工服务商,具备如下条件,均可参与资格预审: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和良好业绩的**省内的电力施工承建单位。
2、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总承包肆级及以上(含肆级)电力资质;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于供应商纳税人资质的要求为:
(1)如供应商是增值税纳税人,则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如供应商暂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则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如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供应商所属行业或注册地,供应商应具备立即申报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能力;
②供应商需向招标方书面承诺:从国家颁布“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供应商所属行业或注册地的时点开始90个自然日之内,供应商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在供应商中标的前提下,供应商将承担以下责任:招标方将终止与供应商的**,取消已签订的合同,或者将合同金额的20%作为商业折扣,直接从合同金额中予以冲减。
四、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增值税发票提供的承诺函,即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如遇甲方施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之日起,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有关增值税发票提供方面的要求。
5、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省**市公园路25号
招标联系人:网络公司建维部 夏红艳 0945-****444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