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张家圩镇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工程编号:(略) **县张家圩镇2014年一事一议(略)需资(略),已落实。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略) (二)工程规模:张圩富强北路、张圩菜场路、马洪村秦庄路、马洪村渔场路、集体村十三斗路、小史集村武王路、大元村源盛路、金星村石庄路共计八条路,投资额146万。 (三)招标范围:(略) (四)计划开工时间:(略) (五) 本次招标工程设3个标段;其中: 1标段:张圩富强北路1条,长500米、宽4.5米;张圩菜场路1条,长255米、宽4.5米;大(略),长515米、宽3.5米,投资约44.2万元。 2标段:马洪村秦庄路1条,长2(略).5米;马洪村渔场路1条,长550米、宽3.5米;小史集村武王路1条,长800米、宽3.5米,投资约47.68万元。 3标段:集体村十三斗路1条,长8(略).5米;金星村石庄路1条,长970米、宽3.5米,投资约53.25万元。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二、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和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略),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略)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六)符合法律(略)。 四、报名要求: (一)本工程使用**县 一键** 系统(略),请申请人2014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14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登陆*****站((略))进行(略),逾时不再办理; (二)***上报名成功后,请派代表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联系人:(略)18851292929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 网上成功报名回执单 到(略)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 一键** 系统使用电子投标,需要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请到**市**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办理完毕后到(略)网管科0244室激活,已办理的直接到(略)网管科0244室激活。 五、评标办法:(略) 六、付款方式:完成石灰垫层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混凝土路面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略)。 八、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略)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报名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持《**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招标人:(略) 报名地点:(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 2014(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