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市鄂温克旗****年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由**市水利局(呼水饮发[****]172号等)批准,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投资和盟市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略)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托海镇团结嘎查奶牛新村、伊敏河镇三队、伊敏河镇六队、大雁镇嘎子屯。
2.2 招标范围:水源井、管理房、***、管材、管件及机电设备等,具体见招(略)。
2.3 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第四标段:(略)
2.4 计划工期:(略)共10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企业要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略)。
3.3 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30日至****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下同),前往**市海拉尔区**东路海拉尔区宾馆A座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略)*市海拉尔区海拉尔宾馆A座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其它(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科学技术馆院内505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编:(略)
开 户 银 行:(略)
账 号:(略)本文地址:(略)(略)/(略).htmxxfb/****-06/****.ht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