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和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BT项目 |
批复文号 | 枫发改字[2014]12号&枫发改字[2014]13号 |
批复单位 | 潮****改革局 |
招标人 | **** |
项目所在地区 | **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和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潮****改革局以《关于“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枫发改字[2014]12号)批准建设;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潮****改革局以《关于“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枫发改字[2014]13号)批准建设。经**市枫溪区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将两个项目捆绑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单位,招标人为****,由中标方进行投融资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回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370.15万元(不包含交通设施、交通监控),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拆除两侧绿化带,道路由原双向六车道改造为双向八车道,同时改造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中间绿化带;改造北侧人行道,增设北侧绿化带,增加该路段的绿化量,提升植物的配置,运用各具特色的乔木、花灌木等,提升该路段的景观绿化层次。 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355.73万元(不包括清淤部分),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灌溉渠土方处理、增设驳岸;增设人行道、自行车道及绿化带;灌溉渠局部加盖,设置休闲木平台,配置景观文化小品、阳光草坪、特色种植池、特色铺装;种植色彩、造型层次丰富的植物、形成休闲宜人的景观。 施工工期为18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2年。 计划回购期和回购方式: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设定3年回购期,在回购期内每年等额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的三分之一加上相应的投融资****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一至三年贷款利率计息),每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30日内支付(如遇工程竣工结算价未确定时,暂按中标价计算),第二次、第三次支付为上一次支付后满一年的15日内支付。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价加上投融资利息作为本BT项目最终回购总价。 ****财政局审核招标控制总价****8904.8元[①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4042.9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5.90元、暂列金额****000.00元);②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4861.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02108.65元、暂列金额****000.00元)]。 发包人提供的以下资金投入保证: (1****财政局支付BT项目回购资金的承诺。 (2****管委会批准同意的请示。 2.2招标范围 (1)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和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中标人应全过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发包人及保修期内免费保修等投资建设任务。 (2)建设工程包干范围:依据深****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新风路(枫溪区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并经枫[2014-02]号审查结果工程内容(不包含交通设施、交通监控)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市联合****公司设计的新风路(枫溪区段)南侧灌渠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并经枫[2014-03]号审查结果工程内容(不包括清淤部分)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3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投标人具备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银行授信额度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银行****银行****分行****银行在开标前1个月内出具的,不小于相应额度****银行信贷证明。 (2)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自有流动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银行****分行****银行在开标前1个月内出具的,不小于相应额度的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3.3要求投标人近年(指2011年至201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其报告真实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3.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经理。 3.5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内将工程履约保证金500万****银行账户。 3.7**市外投标人应当完成在****建设局办理进潮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参与报名,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在**市**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四****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大道****银行大楼八****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建设信息网、**建设信息网、**建设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枫溪区枫溪大厦AB幢三楼 地 址:**市**大道南段建设大厦七楼 邮 编:521000 邮 编:521000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768-****258 联系电话:0768-****316 |
发布人 | **** |
发布日期 | 2014-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