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碾子(略)
**市碾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单位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次询价项目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略)
1 、项目编号: (略)
2 、项目预算: 77,353. 元(凡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均为无效投标)
3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详细数量、技术指标 |
1 | (略) | 仲裁庭电子设备 | 77,353 | 详见询价单 |
二、供应商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备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誉良好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有效年检)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略)加投标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质后审,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询价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 、交货地(略):商品报价(略)全部价格;
3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略),并编写评审报告。 2 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起始及截止时间:
1
、获取询价单时间: 2014 年 8 月 4 日 至 (略) ,上午8:30—11:00 时,下午 13:30—16:00 时。2
、获取询价单方法:**市碾子山区财政局 206 室。四、开标
1 、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6 日 上午 09:00 时
2 、开标地点:(略)
五、集中采购机构
1
、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市碾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市碾子山区富强路 108 号
2 、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市碾(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