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展位布展设计、制作和搭建; 2、工程地点:****新区****中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说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展位布展设计、制作、搭建(详见附件1) 4、工程规模:**国家绿色生态示范**的参展面积为432㎡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6、项目限价:35万 7、工程完成时间:2014年9月21日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及设计师须具备大型展位设计、制作、搭建经验,不少于3个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3、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设计师和团队参与本次设计。投标文件需提供主持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师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参与本次活动的设计师应为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 4、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自2014年8月13日至 2014年8月20日止,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见投标报名资格条件、评分细则和附件2、附件3,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布展设计方案、投标报名表等。 3、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应天大街901号**河****指挥部生态展示馆。 4、投标文件:纸质成果2套,电子成果1套。 收标人:马萍,联系电话:****5285。 五、评选方式:综合评标法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 、报价、设计方案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详细要求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8月13日到2014年8月20 日为止 附件3:评标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