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塑胶管路系统二期项目7#库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20万吨/年塑胶管路系统二期项目7#库房工程,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塑胶管路系统二期项目7#库房工程。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略)厂区预留二期场地。建筑结构类型:轻钢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12m;建筑面积约:7400㎡。 4、计划工期:(略) 5、标段划分:(略) 6、招标范围:(略)防、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近5年((略)已竣工验收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在获(略):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证明资料;③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08 时00分(**时间,下同)至2014年4月10日17时30分,在**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2、招标文件的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400元资料费及服务费,售后不退;施工(略),施工图完整无损退回后退还押金。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理。 五、(略) 1、投标(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省**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元路1号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略))上。 招标人:(略) 地 址:**省**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元路1号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会议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