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略)申请治超点物业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项目预算金额:(略) |
采购项目描述: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我市建设了松安和六联两个治超点及坪地卸货场。为保障我市治超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松安治超点、六联治超点、坪地治超卸货场安保和办公物业管理需求,现需对治超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含**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松安治超点、六联治超点、坪地治超卸货场三个物业,管理面积共计17943平方米。 分别为: 1、松(略):6681平方米(地址:107国道松岗街道原松安收费站) 其中400(略)。 2、六联治超站面积为:5262平方米(地址:205国道坪地(略)) 其中400平方米办公楼,4862平方米治超检测场地。 3、坪地治超卸货场面积为:6000平方米(地址:龙岗区盐龙大道北侧) 其中200平方米办公楼,5800平方米卸货场地。 项目主要内容:负责松安治超点、六联治超(略)确保日常办公的正常开展;负责松安治超点、六联治超点、坪地治超卸货场的治超检测和卸货场地的安保服务、清洁服务、绿化养护,确保治超检测和卸货场地、设备及物品安全。 |
拟定供应商名单: (略)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目前,交委执法支队所属13个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13年进行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为(略),合同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经近两年**,中标单位能完全按照我委执法支队采购要求提供服务,履约情况非常好。 由于松安、六联治超点及坪地卸货场位置分散,管理难度较大,为便于一体化管理,确保各物业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一致,利于业务协同,发挥原中标单位协助交通执法的经验和优势,交委执法支队拟申请对治超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原中标单位(略)提供服务。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6月9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主管部门:(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略))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