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受***委托对LED显示屏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略)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一 | ***LED显示屏采购及服务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黄老师:(略) |
3.招标公告发布及标书购买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 27 日(工作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上下载,接受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自行登陆*****((略)
4.项目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略)
E-mail: (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略))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所投的货(略)规定。
5)、本次采购设有预算审核价,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67.91(略),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企业法人(略)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略))没有行贿犯(略)(须装订成册,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略)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8)、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否则其投标(略)。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7日上午09:00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略)午09:00时(**时间)
9.开标地点:**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开标室。
10.购买标书转账:
开户名称:(略)
帐 号:(略)
开 户 行:(略)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略)
帐 号:(略)
开 户 行:(略)
**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