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区截污工程(招标备案编号:****)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5】160号文《关于2015年**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区截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市罗汉**村、唐家村、乌金河(矮山村、**路乌金桥至桃花江段)。
建设规模: ****村委)片区:管长2272米,管径DN300~500;****机械厂片区:管长1623米,管径DN250~600;罗汉**村管长561米,管径DN200~1000;乌金河(**路乌金桥至桃花江段)清淤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要求工期: 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并附无在建工程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时间,下同),在桂****服务中心(**市环**二路92号)六楼交易大厅,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桂****服务中心(**市环**二路92号)五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招标投标监督网(ztb.****.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桂****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om/inCex.asp)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桂****服务中心
联系人: 雷冬香 联系电话: 0773-****942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3-****1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市**南路108号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李堃
电 话:0773-****312
传 真:0773-****312
电子邮箱:****@163.com
网 址: http://www.****.com/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西路3-5号5楼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田凤英
电 话: 0773-****827
传 真: 0773-****827
电子邮箱: ****@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分行三多路支行
账号:4500 1635 5140 5050 3208
招标人: ****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备案:****建设局
2015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