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略)经营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补充修改通知 |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原招标文件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 “1、本项目投标要约价为(略).28元(含暂列金额(略)元、暂估价7800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更正为1、本项目投标要约价为(略).31元(含暂列金额(略)元、暂估价7800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 二、在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加入: 30、建造师和五大员不能有在建工程,如发现有在建工程作废标处理,并对公司处工程投标价的 1%的罚款,对参与投标的有在建工程的人员处 1‰的罚款。 31、建造师和五大员不能是公职人员(含外聘人员),如发现公职人员(含外聘人员)作废标处理,并对公司处工程投标价的1%的罚款;对参与投标的公职人员处 1‰的罚款。 以上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约束作用。 (略)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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