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心脏彩超 公示 编号:(略) **藏族自治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心脏彩超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我院地处高海拔地区,先心病、风心病发病率高,以及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原有设备及国产设备在精度、准度、(略)缺少必要的功能,以致不满足医院的诊疗需求,故申请采购一台进口心脏彩超。 2.专家论证意见: (1)、****年10月28日,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论证拟采购的产品,进口产品较国内(略),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故障率低,分辨率高,利于提高超声诊断质量,售后维修方便。且采购方位于高海拔地区的州医院,为提高患者就医条件,有必要采购进口产品。 (2)、本次论证拟购置的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进口货物目录》、《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所禁止或限制的范畴,因此,在保证购买全新设备的前提下,拟采购的设备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略),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藏族自(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