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改革局以东发改规【2014】187号、东发改规【2015】63号、东发改规【2015】1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位于****内; 建设规模:**公共租赁住房1栋,设置住房36套,每套建筑面积59.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7.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水电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435.84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水电配套工程;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按《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企业投标。 3.3 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其他要求:无。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5日至 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建筑市场诚信卡”, ****交易中心(**市民族路121号****建设局办公楼五楼)报名。 4.2 本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只能由一个专职投标员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为其他专职投标员的,需到**市****管理站办理变更备案。 4.3诚信卡里有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多个身份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身兼两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建筑市场诚信卡”****交易中心(**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7.1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cn/index.htm);**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om);****交易中心公告栏。 9. 交易部门:****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市建设****管理站 监督电话:0770-****60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江平**安东路95号 邮 编:538101 联 系 人:邓科长 电 话:0770—****1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冠东路31号 邮 编:538100 联 系 人:段明智 电 话:186****0285 传 真:0770-****702 201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