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等2个水毁地复垦、铧尖乡榆树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等2个水毁地复垦、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局以《******局**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水毁地复垦项目立项通知书》(承国土资地复[2015]52号)、《******局**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等二村水毁地复垦项目立项通知书》(承国土资地复[2015]42号)、《******局关于**县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批复》(承国土资地[2013]2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新增费返还款和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白吉沟村和铧尖乡**林村,其中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水毁地复垦项目区总面积4.7499公顷,项目完成后恢复耕地面积为4.7499公顷,恢复耕地率为100.00%。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等二村水毁地复垦项目区总面积1.5800公顷,项目完成后恢复耕地面积1.4769公顷,恢复耕地率达到93.47%。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区总面积3.62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3.533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7.53%。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月 19日至 2015 年 10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在**满****交易中心(**县世纪路第二行政小区3楼信息科,联系电话:****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U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满****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县世纪路第二行政小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仅在**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县城世纪路 地 址:**市**区南营子大街
邮 编: 067000 邮 编: 067000
联 系 人: 王海滨 联 系 人: 霍艳峰
电 话: 138****6151 电 话: 133****6683
2015年 10 月 19 日
本招标项目**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等2个水毁地复垦、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局以《******局**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水毁地复垦项目立项通知书》(承国土资地复[2015]52号)、《******局**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等二村水毁地复垦项目立项通知书》(承国土资地复[2015]42号)、《******局关于**县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批复》(承国土资地[2013]2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新增费返还款和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县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白吉沟村和铧尖乡**林村,其中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村水毁地复垦项目区总面积4.7499公顷,项目完成后恢复耕地面积为4.7499公顷,恢复耕地率为100.00%。大石柱子乡大石柱子等二村水毁地复垦项目区总面积1.5800公顷,项目完成后恢复耕地面积1.4769公顷,恢复耕地率达到93.47%。铧尖乡**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区总面积3.62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3.533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7.53%。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月 19日至 2015 年 10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在**满****交易中心(**县世纪路第二行政小区3楼信息科,联系电话:****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U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满****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县世纪路第二行政小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仅在**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县城世纪路 地 址:**市**区南营子大街
邮 编: 067000 邮 编: 067000
联 系 人: 王海滨 联 系 人: 霍艳峰
电 话: 138****6151 电 话: 133****6683
2015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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