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一、为满足临床科室需求,设备处拟对以下系统维护进行谈判采购,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略)。
三、我院自行组织采购,院内单一来源谈判。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就上述设备提交投标,请投标公司于开会前将公司资质交给医院联系人进行资质审核。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包括生产厂(略)。文件一正四副共五份。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9日13:00(**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13:3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略)
5.联系人:谢晓添(略) 王力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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