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花生种子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花生种子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供种面积50000亩,分9个包:
⑴推广品种
A包:远杂9102,财政资金378.75万元;
B包:远杂9307,财政资金378.75万元;
C包:豫花22号,财政资金90.9万元;
D包:远杂6号,财政资金121.2万元;
E包:驻花2号,财政资金121.2万元;
以上5个品种参加另外121.2万元资金量竟争,给最低报价品种。
⑵示范品种
F包:豫花23号,财政资金90.9万元;
G包:驻花1号,财政资金90.9万元;
H包:商花5号,财政资金60.6万元;
I包:中花16,财政资金60.6万元。
(3)花生种子质量标准:单位:%
作物名称 | 种子类别 | 品种纯度 不低于 | 净度 不低于 | 发芽率 不低于 | 水分 不高于 |
花生 | **用种 | 96.0 | 99.0 | 80 | 10.0 |
(4)花生种供货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所供品种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结果单》;如是保护品种,对保护品种(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供种企业提供超过2.5万亩供种数量的生产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13日农业局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专家们在对近几年来我县花生生产实际、市场需求、农民需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项目区实施可推广种植的花生种子远杂9102、远杂9307、豫花22号、豫花23号、远杂6号、驻花2号、驻花1号、商花5号、中花16等9个品种,这9个品种均已实行了新品种保护,其产权具有唯一性。
根据2015年3月9日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和《**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所需花生种子继续采用竞争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品种名称 | 所属公司 | 公司地址 |
远杂9102 | ******公司 | **市瑞达路96号 |
远杂9307 | ****公司 | **县**十公里新阮店街东 |
豫花22号 | ******公司 | **市瑞达路96号 |
豫花23号 | 河****公司 | **县三里店天中大道西侧 |
远杂6号 | **** | **市**县城尉蔡路165号 |
驻花2号 | ****公司 | **市**路999号 |
驻花1号 | ****公司 | **市**路999号 |
商花5号 | ****农场****公司 | **县**10公里 |
中花16 | 正****公司 | ****肥厂南1公里 |
五、专家具体论证意见及专家基本情况表:
(一) 根据2015年12月13日农业局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研究提出了项目区实施可供示范种植的花生种子远杂9102、远杂9307、豫花22号、豫花23号、远杂6号、驻花2号、驻花1号、商花5号、中花16等9个品种,这9个品种均已实行了新品种保护,其产权具有唯一性。
(二)参加论证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张旭 | **** | 高级农艺师 |
2 | 梁莹 | **** | 高级农艺师 |
3 | 杨静丽 | ****推广站 | 高级农艺师 |
4 | 杨丽 | ****分校 | 高级农艺师 |
5 | 朱朝彬 | **** | 农艺师(花生组成员) |
6 | 张莉 | ****推广站 | 高级农艺师(花生组成员) |
7 | 余辉 | ****研究所 | 高级农艺师(花生组成员) |
8 | 付晓黎 | ****植检站 | 农艺师(花生组成员) |
9 | 方继林 | ****中心 | 高级农艺师 |
10 | 刘国清 | **** | 高级农经师 |
11 | 江琳 | ****园艺站 | 高级农艺师 |
12 | 庞振凤 | ****执法大队 | 高级农艺师 |
13 | 王** | ****种场 | 农艺师 |
14 | 陈莉 | **** | 农学硕士、农艺师 |
15 | 刘文伟 | ****推广站 | 高级农艺师 |
16 | 孙华丽 | **** | 农经师 |
17 | 王宏臣 | ****植检站 | 高级农艺师 |
六、采购公示时间:2016年3月15日到2016年3月21日。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
地址:**县新**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326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396—****005
地址:**县东大街96号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办 0396-****201
****监察局 0396-****559
**** ****
二○一六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