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略) 1、仙游县宝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仙游县宝泉工艺产业园洋尾山上、下游段排洪工程已批准 建设。根据仙政文〔2013〕69号对该小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概算: 约140万元 资金来源: (略) 要求工期: (略)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且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等),并同时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审核后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6年 4 月 22日 17:00 时前登录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2016年 4 月 25 日 17 : 00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及答疑内容。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捌仟万 元整(¥ 28000元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已按仙招投标中[2014]03号规定报备的企业无需再交纳,已按照建筑业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闽建筑【2014】33号文缴纳的无需再报备(龙头企业开标时须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30日历天。 银行帐户名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仙游支行 帐 号:(略)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4月18 日至2016年 5 月 3 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略)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楼)]。提交投标文(略):2016年 5 月 3 日 10 时00 分。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略)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略)人自负。 1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仙游县宝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刘先生/(略) 联系人/电话:郑宇琪/(略) 2016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