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已经菏区发改审批【2016】071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略),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略) **市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位于牡丹区。本次监理招标共为2个标段。 标段1:对净水厂、提水泵站及主管道工程全(略) 标段2:对净水厂以下(不含净水厂)支管道(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略),并在人员、(略)。近三年具有(略)。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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