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6 年 6 月 6 日 至2016年 6 月 8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下浮系数 | 第一候选人 | **联桥建设有限公司 | 87.52% | 第二候选人 | **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7.35% | 第三候选人 | **市顺德区英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7.00% | 1、评标办法:(略) 2、业绩情况:(略) 3、废标情况:经审定,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良分局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政编码:(略) 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核一室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大良街**东路大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略) 招标人:**市顺德(略) 2016年 6 月 3 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