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十个全覆盖”甘河农场生产队亮化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农场管理局“十个全覆盖”甘河农场生产队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集团有限公司以呼垦投字[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河农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农场1队活动室楼体亮化,4队活动室墙体亮化、5队改造安装路灯20盏,更换灯头24个,6队安装路灯15盏,10队安装路灯10盏、活动室墙体亮化、18队安装路灯15盏、活动室、凉亭亮化,20队安装路灯18盏,19队安装路灯24盏,21队改造安装路灯16盏。****中心亮化、中德示范场楼体亮化;
2.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23日至 2016 年 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海拉****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提供投标企****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5月23日至 2016 年 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至时17:30 时,在****(**市海拉****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 2016年 6月2日 15时00分,地点为****(**市海拉****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网、**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拉****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联 系 人: 沈 威 邮 编: 021008
电 话: 0470-****755 传 真: 0470-****755
电子邮件: ****@126.com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