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八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6****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八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标段):第3包 教学楼增加瓷砖墙群及防火门更换
财政编号:RWSC2016-0034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6月3日 第3包: 中标(成交)人名称:**** 中标(成交)人地址:**市**区****广场4-212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贰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叁元玖角伍分(¥239513.95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6****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八中)第3包教学楼增加瓷砖墙群及防火门更换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檀耕,袁国福,王利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1688号 联系人:胡晨 联系方式:0551-****8980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勇 联系电话:0551-****3748、****377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353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16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