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
单一(略)
一、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高新区柳泉路105号国贸大厦B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三、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四、项目名称:**县解(略)(即借款人)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自有资金****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结合**县实际状况,拟选择(略)为该项目的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略)系**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于****年3月15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建设振兴路东延西扩、**润城、“六点水”新世界工程、西台大桥建设、南麻大街建设等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采购供应商:(略)
七:(略)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具体论证意见 |
1 | 王俊 | **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高工 | 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县政府融资平台,且承接过该县多个项目的融资业务,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若再另行委托其他承接主体不利于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略)作为**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采购项目。 |
2 | 冯麦玲 | *** | 高工 | 通过对**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题(即借款人)采购项目的了解,考虑到**县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项目所具有的特殊性,本人建议采取单(略)。 |
3 | 任大菊 | **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 高工 | 通过认真阅读该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属于大型公益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到位是该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鉴于该项目的基本性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选择的**宏鼎资产经营公司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提供优惠的资金来源,具有为类似大型公益项目提供服务的经验。 |
八、公示截止日期:(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