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设备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一六年七月
****受****的委托,对**县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1 乡镇垃圾收运设备 598.2 5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通过3 C认****总局免税公告。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网上自行下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开标二室(**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六)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09:00至09:30**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POS机上刷“银联卡”(信用卡除外,持卡人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开标现场核验其投标保证金“持卡人存根”单,无误后退还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时,如未能提交“持卡人存根”单视为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若招标项目在当日下班前评标结束的,未中标人可以凭借其“持卡人存根”单和“银联卡”刷卡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全部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商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二)招标服务费:中标商按国家计委发2002(1980)号标准全额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未中标不缴纳。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陈祥满
邮 编:408200
电 话:(023)****1860
地 址:**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二)采购人:****
联系人:袁伟
电话:158****0345
地 址:**县三合街道峡**路35号
招标项目名称: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设备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一六年七月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1 乡镇垃圾收运设备 598.2 5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通过3 C认****总局免税公告。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网上自行下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开标二室(**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六)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09:00至09:30**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POS机上刷“银联卡”(信用卡除外,持卡人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开标现场核验其投标保证金“持卡人存根”单,无误后退还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时,如未能提交“持卡人存根”单视为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若招标项目在当日下班前评标结束的,未中标人可以凭借其“持卡人存根”单和“银联卡”刷卡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全部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商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二)招标服务费:中标商按国家计委发2002(1980)号标准全额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未中标不缴纳。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陈祥满
邮 编:408200
电 话:(023)****1860
地 址:**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二)采购人:****
联系人:袁伟
电话:158****0345
地 址:**县三合街道峡**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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