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略) 本招标项目 **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省璜镇)施工监理已由 县十六届政府2015年第17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省璜镇本次工程(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略) 2.4工程建设地点:(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略)成施工监理。 2.6计划工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略)施工监理(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 2.7监理服务费: (略)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略)监理(略)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主管(略) 3.1.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略) 3.1.5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他要求详见(略) 3.1.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略) 3.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20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8 日至2016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略)((略))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2 日下午3:00,地点为:(略)((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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