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油榨坞采石场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略)油榨坞采石场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二次) 已由**省国土**厅以皖国土资函[2016]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略)
2.3计划工期: (略)
2.4招标范围:(略)
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本金满足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略)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4本次招(略)。
3.5其他要求:(略)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略)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30分,地点为**县公共**交易中心(**县中心南路144号财产保险公司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县公共*(略)
8.1招标单位:(略)
联 系 人:许建伟 联系电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项航 联系电话:(略)
9.监督 **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略)